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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1-04 来源:

  

 

根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编号(2020)年(信转)字第(006号)、(2020)年(信转)字第(007号)的《债权转让协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已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利息债权及各项费用等)依法转让给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其继承人、担保人及其继承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继承人、担保人及其继承人,从公告开始之日起立即向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及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14

债权转让清单

截止2020622日(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借款人

主债权合同号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债权合计余额

担保人

担保合同编号

 

 

 

 

 

 

1

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2017年恒银渝综字第004205240011号;《贸易融资主协议》2017年恒银渝贸字第004205270001

68852508.87

27569527.12

96422035.99

重庆银翔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龙富勇、翁光敏、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恒银渝信高保字第00420524001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恒银渝信高保字第00420524002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恒银渝信高保字第00420524003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恒银渝信高抵字第00420525003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恒银渝信高抵字第004205250021

 

 

 

 

 

 

2

重庆文安机械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2017年恒银渝综字第00420522002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7年恒银渝借字第004205220021

29991313.74

5278827.36

35270141.1

重庆银翔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龙富勇、翁光敏、文国富、重庆文安机械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恒银渝借高保字第00420522004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恒银渝借高保字第00420522005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恒银渝借高保字第00420522006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恒银渝借高保字第004205220081号、《应收账款质押合同》2017年恒银渝借质字第004206060011

 

 

 

3

 

重庆银翔摩托车(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合同》2016年恒银渝综字第00450711001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6年恒银渝借字第004507110011

 

 

 

 

 

 

135000000.00

 

 

 

 

 

 

25770917.7

 

 

 

 

 

 

160770917.7

 

 

 

 

重庆银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白天明、刘晓静、龙富勇、翁光敏、重庆银翔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最高额保证合同》2016年恒银渝借高保字第004507110011 、《最高额保证合同》2016年恒银渝借高保字第004507110031 、《最高额保证合同》2016年恒银渝借高保字第00450711005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6年恒银渝借高保字第00450711004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6年恒银渝借高保字第00450711002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2016年恒银渝借高抵字第00450711002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2016年恒银渝借高抵字第004507110011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20622日贷款本金余额(截止该日期欠付利息及法律费用一并转让)。借款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文书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瑶联系电话:023-63326023

联系人:彭晓萌联系电话:023-65856504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78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融城3T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