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根据统一工作安排,市国资委副巡视员丁韧同志率督查组到重庆渝康公司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波同志代表公司党委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报告,纪委书记胡永鸣同志就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作了补充发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桑同志,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滕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夏杉等其他班子成员也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在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后,丁韧对重庆渝康公司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重庆渝康公司党委和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实现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机制日渐规范、责任传导逐步深入、责任措施不断深化、责任落实成效显现。
对下一步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丁韧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感和紧迫感;二是严明党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三是持之以恒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长效机制建设;五是以强力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重庆渝康公司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按照市国资委落实“两个责任”重要部署、精神,进一步细化落实、规范管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经营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重庆市实施办法,旗帜鲜明地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重庆渝康公司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