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高级经理蒋晓龙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其2005年1月至2008年6月,先后任长城公司长沙办事处资产经营一部项目经理、资产经营三部业务主管,负责怀化地区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工作,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