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重钢7月3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渝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来去源商贸有限公司对*ST重钢的重整申请。 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重庆钢铁清算组担任重庆钢铁管理人,由张智奎担任重庆钢铁清算组组长,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副组长。截至2016年12月31日,ST重钢仅一年内到期的流动债务就高达261亿元之巨,加上104亿元的非流动负债,公司高筑的债台已超过365亿元。